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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

台州学院微格教室管理办法

作者:信息技术中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量:

微格教室是面向师范生进行教师技能训练的重要场所,主要供师范生进行试讲,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以及教学经验交流之用。信息技术中心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序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微格教室实行先预约后使用的制度。自主训练学生至少提前两天到网上预约,教学法课程教师需按教学进度计划提前一星期进行网上预约,校内其他单位或教师需要使用微格教室的至少提前三天填写《台州学院微格教室借用申请表》(在信息技术中心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并送至微格主控室(7号教学楼2楼)。网上预约和借用申请经微格教室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按预定时间使用。未经预约或申请者,不予安排使用。

2.预约成功的用户,应按照预定时间到达指定微格教室。凡超过预约时间20分钟未到位的用户,将被取消该次使用资格。被取消使用资格3次以上者,将被取消预约权限。

3.使用微格教室的师生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使用者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室熟悉环境,掌握录制流程、设备的操作方法以及有关的注意事项。

4.教学法、教师口语等课程和教育实习试教学生参加实验,必须由指导教师带领,有序进入指定微格教室。实验前指导教师将学生分成小组,对组长进行操作培训,并讲明注意事项与纪律要求。实验中指导教师应在主控制室观摩、指导、评价学生试教。实验结束,指导教师须认真填写《教学法课程微格教室使用登记表》。

5.所有使用人员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若设备有异常情况或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因违规操作或擅自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为了提高效率,自主训练学生一般应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预约,根据训练内容不同,小组人数以3 - 6人为宜。

7.录制结束后,使用者应及时将自己的录制视频上传到微格资源管理平台或者拷贝带走,以免数据丢失。本地机储存容量有限,不能长期保存视频资源。

8.使用者不得随意删除微格教室计算机上的程序、文件和文件夹,不得私自拷贝或删除计算机上他人的录制视频。未经允许,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任何应用软件。

9.使用者不得擅自移动、拆卸微格教室里的设备或改变设备的连接,不得随意触摸或敲打摄像头、拾音器等设备,不得随意按压各种开关,违者造成的损失将按《台州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处理。

10.使用者应保持微格教室整洁安静。教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将雨伞、雨披带入教室内,不得在讲台、课桌、装修墙壁等处刻划,不得将早餐、零食等带入教室内食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中追逐喧闹。

11.使用完毕,使用者必须填写实验课记录。关闭所有设备电源,清理讲台,擦净黑板,并按管理人员要求打扫室内卫生,桌椅摆回原位,关好门窗,待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12.微格教室管理人员要注意教室的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13.外单位借用微格教室必须经过校内相关部门审核和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