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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

台州学院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办法

作者:信息技术中心      来源: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量: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是为师生提供实验教学、练习、作业以及自由上机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计算机的正常运行,顺利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使用根据教务处排课情况统一安排。根据课表安排,机房空闲时间为学生自由上机时间。

第二条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实验室硬件设施和操作系统的日常维护,负责安装、调试、更新与课程相关的教学软件。

2.负责公共机房实验室的日常巡查,及时登记并排除出现的各种设备和系统故障,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3.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

4.保障实验室用电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

5.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三条 教师在使用公共计算机实验室时的注意事项:

1.教师本学期在实验室使用的教学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号应在上学期末提交给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给信息技术中心,并提供相关软件。

2.教师因教学需要临时使用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的,需在教务系统进行预约,并提前一周将预约申请表交予实验室管理员。

3.公共计算机实验室专业提供计算机实验教学使用,上机时要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出教室,并提醒学生正确操作,积极确保学生的安全。

4.教师有引导学生爱护公共设施的义务,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使用者应保持实验室整洁,严禁吸烟,不得将雨具、食品、饮料、水杯等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桌椅、墙壁等处刻画,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中追逐喧闹。

5.学生要爱护实验室设备,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所有使用人员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若设备有异常情况或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因违规操作或擅自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台州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规定处理。

6.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内禁止浏览不健康网页,禁止发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当内容,禁止通过校园网进行任何黑客行为,若有发现立即取消上机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教师使用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后,应及时完整填写《实验课记录》。上课期间任课教师作为责任人,负责督促学生自觉维护设备安全。上课结束时全体师生应按操作规程关闭计算机,整理好仪器设备及实验凳。

8. 公共计算机实验室一般用于安排正常教学和学生自由上机。除教学外临时借用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的,须经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批准。外单位借用的,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均不得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