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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

台州学院学生社团及班级借用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作者:信息技术中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量:

1.学生班会借用多媒体教室,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的,由班主任通过教务处的教务管理系统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将教室借用单送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活动当天请至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办理借用IC卡临时卡。活动期间原则上应有班主任或负责老师在场,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班级联谊活动、节日晚会的不予借用。

2.学生社团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的,只允许用于学术活动与讲座,应提前三天由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多媒体教室借用申请表》,经社团挂靠部门或学院分团委盖章后交由校社联秘书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借用申请表送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安排教室,借用申请表一式三份(具体细则详见“多媒体教室借用申请表填写相关事宜”), 活动当天请至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办理借用IC卡临时卡。活动期间原则上应有指导老师在场,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严禁利用学术活动或讲座名义借用多媒体教室另作它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学期多媒体教室借用资格。

3.社团活动借用多媒体教室,限于周四下午及晚上、周六、周日白天时间,其余时间为保证正常教学不提供场地安排。

4.IC卡临时卡使用后请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进行刷卡使用。若不慎遗失,请立即至信息技术中心挂失。

多媒体教室主要用于教学、讲座、学术活动,不得从事娱乐、商业、影视及其他违法活动。为了保证教学区的有序和安静,禁止借用多媒体教室举办娱乐性活动和播放娱乐影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