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台州学院数据中心机房包含网络机房、数据机房、UPS机房,是学校校园网的核心。为规范数据中心机房的防火安全及设施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网络机房的防火安全管理。信息技术中心主任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机房管理员负责网络机房的日常防火管理、环境监控管理、隐患排查,监督消防设施维护。安全保卫部保卫处负责消控设施及线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
第三条 网络机房需划分独立分区,设置防火门,防止火势蔓延。室内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材料,保持通道通畅。配备气体灭火功能,当烟感/温感探测器触发后,自动关闭空调、切断非必要电源,启动气体灭火。
第四条 禁止超密度部署设备,单机柜功率≤6kW(高热密度区域需液冷辅助)。禁止使用非标PDU(电源分配单元),避免设备插接过多导致过热。
第五条 温湿度控制。温度控制在22-24℃,湿度控制在40-60%,防止静电引燃或设备过热。
第六条 机房内焊接、切割等作业需提前审批,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周边可燃物,专人全程监护。
第七条 核心数据做好异地备份和本地存储,确保业务连续性。
第八条 UPS铅酸电池组单独存放,定期检测内阻,避免老化引起火灾。
第九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