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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

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用户守则

作者:信息技术中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9-26      浏览量:

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的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与中国教科网(CERNET)及国际互联网(Internet)连接,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校内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

第一条 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行《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第三条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四条 在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五条 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上的信息和资源属于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其他用户只有取得了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的允许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网络上的软件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用户在校园计算机网络上使用的上网帐号、IP地址和电子邮箱帐号由信息技术中心授权,且只限授权用户本人使用,不得给他人使用或多人合用,不得盗用或任意改动。用户若更换网卡,必须向信息技术中心重新报备。凡违反此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本人负责。

第七条 台州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用户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网络系统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第八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台州学院信息技术中心将对其进行警告并有权停止对其提供服务,必要时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