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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室

台州学院智慧教室管理规定

作者:信息技术中心      来源: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量: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发挥好智慧教室的作用,提高智慧教室的管理效能,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 智慧教室的电教设备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管理,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智慧教室的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条 管理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做好智慧教室的设备维护,进行定期保养(每周全面检修和清洁设备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进度计划安排使用智慧教室上课,如需临时使用智慧教室,需向教务系统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教师使用智慧教室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出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条 教师使用智慧教室时,自带的课件文件可以临时存放,因智慧教室电脑安装有还原系统,不能保证下次上课时文件的完整。使用过程中不得删除计算机内的任何软件,如需临时安装软件须经管理人员同意。

第六条 每学期结束前,各学院统计好教师下学期要用到的软件(名称及软件版本号),报给信息技术中心,管理人员须在开学前安装好,确保教学正常运行。

第七条 在智慧教室上课的学生,未经上课教师允许不得使用智慧教室设备。每天上课结束后,教师请使用控制面板上的“一键下课”或“系统关机”关闭智慧教室,教师或学生要及时擦净黑板并将窗户全部关好。

第八条 智慧教室要特别注意防盗、防火和安全用电,维护人员做到及时做好设备巡检与安全管理。课外时间必须关好门窗,寒暑假必须切断教室总电源禁止串联使用插线板,墙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九条 请保持智慧教室室内环境整洁卫生,禁止在教室内吃零食、抽烟等行为,室内桌椅不得随意搬出室外。

第十条 智慧教室一般用于安排正常教学使用,智慧教室设备不得外借。外单位及特殊情况借用智慧教室须由承办部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的“承办或外单位来校举办大型活动审批”流程批准。